山西省《石窟寺文物近景摄影测量三维数字化采集规程》DB14/T2873-2023,自2024年03月0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石窟寺文物近景摄影测量三维数字化采集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成果数据及成果评价。本文件适用于石窟寺文物数字化采集。
本规程规定了石窟寺文物近景摄影测量三维数字化采集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采集准备、原始图像获取、数据处理、成果输出及质量评价等环节。本规程明确了一般要求中的空间基准、数据命名与格式规范,并对控制测量、图像重叠度、色彩还原及存储格式等采集细节提出了量化指标。在数据处理方面,本规程对点云拼接、坐标转换、降噪抽稀等方法作出规定,最终形成三维模型、纹理映射、数字正射影像及各类测绘图纸等成果,并配套了相应的质量检查标准,适用于石窟寺文物的高精度数字化记录与保护。
本规程要求平面和高程基准可采用国家坐标系或经关联的地方坐标系,采集数据与成果数据须统一命名。硬件方面,近景摄影测量重建软件需满足精度要求,数码相机、全站仪及GNSS接收设备均应经过校准或符合相关检定规程,确保采集链条的可靠性。
拍摄时需兼顾色彩还原准确度,建议色温控制在5500K±500K,原始数据采用RGB色彩无损RAW格式与JPEG格式双存储。预处理阶段通过专业软件统一调节曝光与色彩,并逐一排查图像失焦问题。
本规程规定点云站间拼接精度不大于2mm,坐标转换应采用不少于3个均匀分布的同名点,转换中误差不大于2mm,并对降噪与抽稀方法给出技术路线。成果维度包括经优化与纹理映射的三维模型、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的正射影像图,以及结构尺寸中误差不大于5mm的平面、立面、剖面图,均须满足相应制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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