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永嘉县民政局为加强公墓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群众殡葬活动,践行绿色生态殡葬发展理念,推进永嘉全域“大花园”建设,形成集约、绿色、文明、节约的社会新风尚,特制定《永嘉县公墓布点规划修编(2021-2035)》征求意见稿。按照保护区和控制程度不同,将全县依次分为重点控制区、协调控制区、一般控制区三大类。根据公墓主要服务行政区划的不同和公墓本身规模的不同,将永嘉县的公墓分为县级、乡镇级和村级三个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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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12.28-永嘉县公墓布点规划修编(2021-2035).pdf
本规划旨在加强永嘉县公墓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县域实际,对2021至2035年公墓布点作出系统安排。规划覆盖全县22个乡镇街道,以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生态简约、科学布局为原则,着力消除“青山白化”现象,推进绿色殡葬,实现“墓在林下,碑在花旁,园在景中”的目标。通过人口与死亡趋势测算,明确公墓总量与用地规模,构建分区、分级、分类的公墓体系,统筹近期整治与远期发展,全面提升殡葬设施的服务效能与生态品质。
规模预测与总量控制
本规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人口目标及历年死亡数据,测算到2035年累计死亡人口约10.32万人。经核算,现有未使用墓穴总量已可满足近期需求,原则上可不再新增;到2040年则需新增约1.46万个墓穴。远期全县公墓墓穴总量控制在22.41万个,总用地规模约53.35公顷,实现总量平衡与集约用地。
空间分区与分级布局
本规划将全县划分为重点控制区、协调控制区与一般控制区,对“三沿五区”及风景名胜核心区实行严格禁建或限制。公墓分为县级、乡镇级、村级三级,共布局640座,其中县级7座、乡镇级23座、村级610座,形成以大中型公墓为骨干、村级公墓为补充的城乡全覆盖网络。
生态建设与节地葬式推广
本规划从设计理念、墓型选择到绿化标准,全面贯彻生态殡葬要求,明确墓区绿地率不低于60%、绿化覆盖率需达80%以上,推广骨灰深埋、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引导墓碑斜卧、平置,严禁“白化”现象,推动公墓向生态化、园林化、人文化方向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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