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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12.22-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豫自然资公告〔2023〕12 号.pdf

2023年12月22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豫自然资公告〔2023〕12号。本指南适用于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受理范围:

1.由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审批或核准的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

2.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

3.涉及建设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建设项目。

4.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建设项目。

5.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且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或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6.铁路、机场等具有区域影响力,且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重大建设项目。

本指南旨在规范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的行政许可行为。本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整合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办理流程、审批依据和申请材料等核心要素,明确了适用范围、受理条件、审批程序及办理时限,覆盖了单独办理用地预审、单独办理规划选址以及合并办理两类事项等多种业务情形,为建设单位提供了清晰、规范的办事指引。

业务类型与适用情形

本指南明确了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下的三类子业务,包括单独办理用地预审、单独办理规划选址以及合并办理。同时,细化了各项业务下的具体办理项,如直接申请或初审转报自然资源部。适用范围涵盖了需国务院或其部门审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跨省辖市的重大建设项目等多种情形。

核心办理流程与时限

本指南规定申请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提交,办理程序包含接件、受理、审查与决定等环节。省自然资源厅在受理后对需办理规划选址的项目进行不少于七日的公示。办结法定时限为二十个工作日,省厅承诺时限压缩至九个工作日。整个审批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批结果以电子版形式送达,也可选择领取纸质文件。

该指南的发布是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落实“多审合一、多证合一”部署的关键举措,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该文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合并办理并发布统一办事指南,彻底解决了过去建设单位需分开办事、重复提交材料的痛点,通过整合审批事项、精简申请材料、明确办理流程,显著压减了审批时限,承诺时限远低于法定时限,大幅降低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该指南清晰界定了省、市、县各级审批权限和受理范围,特别是对跨区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复杂项目给出了明确的路径指引,有效规范了审批行为,减少了自由裁量空间,为全省重大建设项目依法合规、快速落地提供了坚实保障,有力支撑了河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豫自然资公告〔2023〕12 号第1页
第 1 页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豫自然资公告〔2023〕12 号第2页
第 2 页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豫自然资公告〔2023〕12 号第3页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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