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二次供水运行维护管理规范》DB12/T1281-2023,自2024年01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的基本要求、水质管理、设施管理、供水服务、应急管理、环境管理、附属设施管理等方面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
本规范围绕天津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系统规定了从基本制度、水质保障、设施设备管护到供水服务与应急处置的全链条技术要求。本规范以保障终端用水安全为核心,对运维单位的机构和人员配置、制度与资料管理提出明确门槛,并重点细化水质检测与清洗消毒的频次、方法及公示要求。在设施管理方面,本规范涵盖电控系统、安防监控、储水设备、水泵机组、消毒设备及管道附件等关键环节的巡检维护标准,同时明确了24小时服务响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环境与附属设施管理的具体操作准则,旨在全面提升二次供水运维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本规范要求二次供水运维单位建立健全涵盖维护保养、清洗消毒、应急处置及安全保卫在内的制度体系,并配备持健康证明上岗的专业人员。水质管理方面,严格规定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水质检测与水箱清洗消毒,强调检测结果须向用户公示并归档留存,同时要求在清洗消毒前至少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确保过程透明、可追溯。
本规范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核心设备提出精细化维护标准,包括定期校核电控系统水压参数、每半年至少一次配电装置维护、确保水泵机组运行状态符合经济运行标准等。在安防与监控层面,推行封闭式管理与远程监控,并结合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明确泵房人员进出管控及智慧管理平台的预警调度功能,以保障设施不间断安全运行。
本规范构建了从预防到处置的应急管理闭环,要求运维单位编制涵盖淹泡、极寒天气及水质污染等场景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须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停水超过12小时则需采取临时供水措施。供水服务方面,建立24小时报修渠道,规定一般报修24小时内解决、紧急情况1小时内到场抢修,确保用户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回应。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