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型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性检验规范电梯》DB12/T736-2023,自2023年05月0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中关于电梯安全保障性检验的保障范围划分、职责、保障性检验内容、保障性检验工作流程,制定了相应的文件表格。本文件适用于举办大型活动涉及到的大型活动场馆、大型活动签约宾馆、机场、车站及其他重要区域以及政府委派的其他重要活动相关区域场所内的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本规范规定了在天津举办的大型活动及其他重要活动中,对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实施安全保障性检验的技术要求和工作流程。本规范替代了2017年版,重点修订了检验项目、职责划分和记录格式,将保障范围划分为核心区、重点保障区和外围区三个层次,并明确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三方的具体职责。本规范要求保障性检验须覆盖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和设备本体三个方面,其中设备本体检验项目针对不同电梯类型分别作了详细规定,并新增了紧急操作装置、门旁路装置、制动器故障保护功能、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试验和应急救援试验等关键安全项目的检验要求。
本规范根据大型活动特点和监察重点,将保障范围划分为核心区(活动场馆及签约宾馆)、重点保障区(机场、车站等)和外围区(人员密集场所等)三个层次。检验检测机构负责按统一部署开展检验并报告结果,使用单位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合检验,维护保养单位则须加强设备巡查、安排专人值守并配合整改。
保障性检验包括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和设备本体三大部分。使用管理方面检查电梯登记、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等;维护保养方面核查单位资质、维保记录和值班计划;设备本体方面则对机房、井道、轿厢与层门、安全装置及各类功能试验等项目进行逐项检验,检验记录格式和判定标准均依据附录中的详细要求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根据保障性活动日期与电梯定期检验日期的关系,确定实施定期检验或保障性检验的具体原则。检验人员现场出具接洽函并明确电梯数量后,依据检验结果出具《电梯保障性检验意见通知书》或《电梯保障性检验问题整改确认单》,对不符合项目列出整改内容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须经检验人员确认,所有相关资料最终须整理归档并报送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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