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黄土丘陵区坡面植被修复技术规程》DB15/T3240-2023,自2024年01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黄土丘陵区植被修复中不同造林技术模式中的种苗选择、整地方式、栽植技术、抚育管理技术的技术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黄土丘陵区的坡面植被修复。
本规程规定了内蒙古黄土丘陵区坡面植被修复的技术要求,涵盖种苗选择、整地方法、栽植技术和抚育管理等环节。本规程针对该区域地形破碎、水土流失严重的特点,依据坡面坡度分级和立地类型差异,制定了油松纯林、柠条低效林改造、沟壑荒草区治理及经济林建设四类修复模式。在种苗选择上,明确了裸根苗与容器苗的质量标准及适用条件;在整地方式上,重点采用鱼鳞坑和水平沟两种水土保持措施;在栽植技术上,按不同立地和坡度配置相应的树种、苗高和株行距。同时,本规程对灌溉施肥、松土除草、幼林补植和有害生物防治等管护关键环节作出了系统规定,为区域植被恢复提供了全流程技术指引。
本规程从树种选择、苗木种类、立地划分到整地方式进行了统一规定。树种可选用油松、柠条、山杏、沙棘等适生乔灌木,苗木分裸根苗和容器苗两类,并对地径、苗高等质量指标提出明确要求。整地主要采用鱼鳞坑和水平沟两种方式,其中水平沟整地适用于坡度小于25°的缓坡地段,对沟宽、埂高、反坡田面等参数作出了具体设计,以增强蓄水保土能力。
本规程针对不同退化立地构建了差异化修复路径。油松纯林模式根据坡度分级采用不同苗高和株行距的容器苗造林;柠条低效林模式通过在梁峁顶、阴坡和沟底补植樟子松,形成针阔混交结构;沟壑荒草区模式推行油松与山杏或沙棘的乔灌草复合配置;经济林模式则涵盖山杏、山桃、沙棘纯林建设,明确各树种的立地条件、整地方式和栽植密度。
本规程对造林后的管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幼龄期灌溉施肥以促进成活与郁闭、分年度实施松土除草作业、对成活率偏低的林地进行及时补植或重造,以及造林后三年内加强鼠兔等有害生物防治,确保修复成效得以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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