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是江门市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的系列法规政策要求,立足本地实际,面向2023年至2035年编制的专项规划。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明确将江门打造成为广东省绿色建筑发展“高品质城市”的定位,系统部署了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及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纲领性行动指南。
发展目标与阶段划分
本规划按照近期至2025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三个阶段设定递进目标。近期全面普及绿色建筑,为碳达峰奠定基础;中期推动城市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大幅提升;远期实现绿色建筑高品质发展,新建城镇民用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设日趋活跃,建筑碳排放总量达到峰值。
空间布局与分级管控
本规划构建了“一心两带三轴五组团”的绿色建筑发展格局,并覆盖三区四市共9535.19平方公里陆域范围。本规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划分管理分区与目标单元,将全市424个目标单元分为重点区域、核心目标单元和基础目标单元三级,对应设定二星级及以上、一星级及以上、基本级及以上的差异化绿色建筑等级约束性指标,实施精准管控。
重点任务与全程管理
本规划聚焦绿色建筑高品质发展,着力完善涵盖规划、建设、运行、改造全流程的管理机制。通过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装配式建造与绿色建材等关键举措,强化技术支撑与产业融合,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推动绿色建筑从设计标识向实际运行效果的品质提升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