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是指导舟山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的中长期专项文件,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覆盖市域及市辖定海、普陀两区核心范围。本规划以建立全覆盖、全流程、多层次、安全可靠的环境卫生体系为目标,全面构建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其他垃圾管理及环卫设施布局的系统方案。本规划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提出以焚烧发电为主、资源化利用为辅的处理技术路线,依托团鸡山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实现全域集中处置,同步推进垃圾分类全覆盖、机械化保洁提升、公共厕所标准化建设及环卫数字化监管平台搭建。针对海岛特殊地理条件,制定了跨海转运、台风天应急暂存等适应性策略,并明确了近期“七项工程”建设重点,着力补齐末端处置能力短板,优化城乡环卫设施布局。
环卫体系与目标指标
本规划确立了“收集—转运—处理”的完整链条,设定了分阶段控制性指标。近期目标为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清运率及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市政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率达到95%。
垃圾分类与收运处置系统
本规划采用“大分流、民分袋、街分箱”的分类方案,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并对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餐厨垃圾等实施专项分流收运。全市划分为集中处置片区与洋山片区,生活垃圾统一运至团鸡山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基地进行焚烧发电或资源化利用。基地内规划建设焚烧发电厂、易腐垃圾处理中心、飞灰填埋场、应急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站,现有分散填埋场将逐步实施封场与生态修复。
设施布局与保障措施
本规划统筹布局垃圾压缩站、环卫中心、公共厕所、环卫服务点及数字化监管平台等设施。近期保留和新建垃圾压缩站共30座,远期优化至31座,并依托中型压缩站设置7处综合型环卫中心。规划提出通过纳入各层次城市规划、加强法制管理、推行市场化运作、强化源头减量及保障经费投入等措施,确保规划有效实施,其中明确环卫经费投入比例不应低于地区生产总值的千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