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导则旨在贯彻国家和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与节能减排方针,规范江苏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计算方法。本导则将民用建筑碳排放划分为建材生产及运输、建造与拆除、运行、废弃物处置四个阶段,并纳入碳汇计算,明确了各阶段的碳排放清单与评价指标。考虑到项目不同阶段数据详实程度的差异,本导则创新性地为可行性研究及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及后续阶段分别提供了精细化的计算路径,既有基于详细工程量清单的精确算法,也有基于比例系数和经验指标进行快速估算的简化方法,确保了计算的可操作性与适用性,为建筑领域精准控排提供了技术支撑。
构建了覆盖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计算体系
本导则系统界定了建筑碳排放的计算边界与内涵,清单涵盖建材生产运输、建造拆除、运行能耗、废弃物处置以及绿化碳汇与可再生能源减碳效益,形成了“四阶段一碳汇”的完整计算框架,并统一了总量指标与单位面积等关键评价指标。
区分了不同设计阶段的差异化计算方法
针对前期数据匮乏的痛点,本导则采用“双轨制”策略。在初步设计及后续阶段,主张依据实际消耗量与详细参数进行精确计算;在可行性研究及方案设计阶段,则允许采用基于主要建材的占比类推、比例系数转换或参照定额指标等方式进行合理估算。
明确了运行阶段各用能系统的核算细则
本导则对运行阶段的暖通空调、生活热水、照明电梯、可再生能源、炊事、日常用水及插座用电等七大系统,均细化了计算公式与参数取值要求,并特别强调了电力碳排放因子与江苏本地冷水计算温度等区域化数据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