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2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持续推进南通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规范我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制定《南通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南通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划定的更新单元,其他更新单元可参照使用。本导则所指更新单元即更新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应当严格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提供规划支撑。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推动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不断涌现,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以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的“四好”建设为引领,创新文化消费场景,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推动减污降碳扩绿协同增效,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建设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快老旧管线改造升级,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和城市风貌管理制度,探索文化、生态和经济效益的融合,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创新城市治理的理念、模式、手段,以新基建为引领,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应当以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和专项规划为指引,充分运用城市体检评估成果,聚焦更新单元突出问题和短板,深化更新单元现状调查及存量资源价值评估;统筹更新单元产业导入及运营前置,明确更新单元发展目标、更新方式、经济指标、实施计划、规划调整建议等内容;提出重点更新街区的范围、建设指引,指导城市更新项目编制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