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城乡混合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资源化产物利用技术规范》DB4203/T231-2023,自2023年09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乡混合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资源化产物的术语和定义、技术指标、施用原则、施用量、施肥方法、施用时期、注意事项、生产档案管理。本文件适用于以城乡混合有机废弃物为主要原料,利用好氧发酵技术所产生的资源化产物用于农田施用。
本规范针对城乡混合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资源化产物在农田施用中的全流程管理作出系统规定。本规范以餐厨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城乡混合有机废弃物经好氧发酵后形成的土壤调理剂、有机肥料和生物有机肥为主要对象,明确了产物分类、质量技术指标、施用原则与方法、施用时期及注意事项等关键环节。本规范强调因土施用、长期施用和有机无机配合的养分管理原则,要求依据土壤有机质含量和障碍类型精准确定施用量,并结合翻耕、沟施、穴施等适宜方式确保产物与耕层土壤均匀混合,从而在保障作物安全生长的同时,实现土壤培肥与障碍性土壤改良的协同目标。
本规范将资源化产物划分为土壤调理剂、有机肥料和生物有机肥三大类,并分别对应引用NY/T3935、NY/T525和NY884等现行标准作为质量合规依据,确保各类产物在进入农田前具备明确的技术门槛和安全性基准。
本规范确立了因土施用、长期施用和有机无机配合三大施用原则,要求依据土壤理化性状和障碍程度选择适宜种类。施用量根据土壤有机质含量、作物类型及产物种类综合确定,对于贫瘠、板结、酸化等障碍土壤,还需结合其他肥料投入和耕作水分管理措施统筹决策,避免盲目施用。
本规范规定基肥施用方式为主,播种前或定植前将产物均匀撒施后翻耕至20—25厘米土层,也可采用沟施或穴施,果树则按株行距选择条状沟施或环施等方式。施用后需充分浇水并平衡5至7天再行播种或定植。单季作物结合整地施入,多年生果树宜在采收后及时施用,以最大化养分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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