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城镇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规范》DB1504/T4003-2023,自2024年01月0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园林绿地养护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城镇园林绿地植物养护管理分类及分级质量标准、养护管理技术措施、重要植物养护管理、绿地管理、园林附属设施维护管理的质量要求、园林绿地生态保护、防灾减灾、智能管理、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和旗县政府所在地镇规划区的各类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其他园林绿地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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