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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批复原则同意《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该规划是运城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和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本批复立足运城作为华夏文明最早发祥地之一的定位,要求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着力构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到2035年,本批复严守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7.6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91.9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808.9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11.40平方千米以内等底线指标,为运城可持续发展锚定空间框架。
优化全域开发保护格局
本批复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一带一屏、三廊多片区,一核两轴、三翼七支点”的总体格局。农业空间形成“一区一基地、三带七板块”布局,重点建设以盐湖—临猗—夏县为核心的都市农业发展区和黄河—汾河百万亩粮食生产示范基地。生态空间构筑“一带一屏三廊多片区”的安全格局,强化黄河湿地、中条山、汾河、盐湖、伍姓湖等关键区域的生态保护修复。城镇空间形成“一核三翼七支点”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大力推进盐湖—临猗—夏县一体化发展,加强河津、永济、闻喜副中心城市建设。
提升中心城区品质与文脉传承
本批复要求中心城区构建“一核统领、两轴带动、城湖相映、组团发展”的空间结构,沿官道河、姚暹渠形成生态廊道,提升盐湖湿地生态功能,统筹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同时,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加大对蒲津渡与蒲州故城遗址、解州关帝庙、西侯度遗址等文保单位及其环境的保护力度,融合山、城、湖本底条件,彰显“黄河明珠、魅力河东”的国土空间魅力。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与刚性约束
本批复强调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要求健全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和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运城市人民政府须完成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各类空间利用矛盾,完善规划委员会制度,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该批复的发布为运城市未来十余年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提供了法定依据与行动纲领,具有深远的战略指导意义。该文件将党中央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转化为运城的具体空间政策,有助于推动运城深度融入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协同发展格局,提升其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通过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并下达严格的耕地、生态和城镇开发边界指标,该批复将有效遏制城镇无序扩张,倒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维护黄河中游生态屏障具有基础性作用。在文化维度上,该批复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系统性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利于守护运城作为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的根脉,促进山水人文与城乡发展的有机融合。此外,该批复强调“多规合一”和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将推动运城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提升空间治理的数字化与精细化水平,为省内其他地市的空间规划实施提供了可参照的制度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