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3.10.16-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重点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若干措施》晋环规〔2023〕3 号.pdf

2023年10月16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商务厅为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努力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聚焦汾河谷地,以煤化工类工业园区为重点,全面加强重点工业园区(具体名单见附件)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立足当前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着眼长远开展绿色低碳循环改造,持续提升工业园区绿色发展水平,制定《关于加强重点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若干措施》晋环规〔2023〕3号。

本措施聚焦汾河谷地,以煤化工类工业园区为重点,围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绿色低碳循环改造和绿色发展水平提升三大方向,提出十项具体措施。

排查整治突出环境问题

本措施要求以涉气低效治理设施、无组织排放和道路扬尘为突破口,立即开展全面排查与集中整治。针对治污设施无法稳定达标的企业,分类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或升级整合;对生产工艺、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的无组织排放,建立清单并限期完成“一企一策”整改;道路扬尘治理则压实园区管理机构的主体责任,通过专班运作、部门联动和积尘负荷考核,有效提升园区整体清洁水平。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改造

本措施从污染深度治理、能源结构优化和废物循环利用着手,加快园区绿色转型。通过建设集中供热、喷涂中心等“绿岛”模式,推动企业环保绩效“创A升B”;利用工业余热、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施燃煤锅炉和落后煤气发生炉淘汰替代;同时加快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与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推进雨污分流,并鼓励企业间物料闭路循环,力争实现主要危废不出园区,全面增强园区环境承载力。

持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本措施选定重点地市的开发区开展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大力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和新能源重卡试点,加速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同时要求园区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站和水质自动监测设施,依托在线监控、无人机巡航等科技手段实施远程监管,通过监测数据省、市共享与精准溯源,全面提升园区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重点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若干措施》晋环规〔2023〕3 号第1页
第 1 页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重点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若干措施》晋环规〔2023〕3 号第2页
第 2 页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重点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若干措施》晋环规〔2023〕3 号第3页
第 3 页
已加载前 3 页,共 10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