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职业标准》DB34/T4573-2023,自2024年04月07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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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4.07-安徽省《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职业标准》DB34/T 4573-2023.pdf
本文件为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 DB34/T 4573-2023,系规范我省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职业活动的标准化文件。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编,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自 2024 年 4 月 7 日起实施。本标准的制定旨在加强项目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统一职业标准,提升工程管理水平,保障质量与安全。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涵盖在我省从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本文件系统规定了项目管理机构的组建原则、岗位设置与人员配备标准,明确了各参建单位不同岗位人员必须履行的具体工作职责,并分岗位制定了应掌握的专业技能要求。同时,本文件还建立了以教育培训、履职绩效、奖罚创新和能力评价为核心的综合履职考核体系,并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包括能力等级认定与不合格人员处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构建了全主体、多岗位的职业责任体系
本文件打破了单一施工管理的壁垒,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全部纳入统一管理框架。针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乃至总监理工程师等数十个具体岗位,本文件逐一设定了详尽且不可偏废的工作职责清单,特别是对关键岗位如总监理工程师明令禁止委托的职权进行了划界,确保了责任链条的清晰可追溯。
确立了岗位配置与专业技能的硬性门槛
本文件依据工程类型与规模,对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部等管理机构的组建及其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专业资格与任职条件提出了严格规定。例如,限定了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的执业资格层级,明确禁止管理人员违规兼职,并要求必须纳入实名制管理。在专业技能层面,本文件为工程管理全生命周期涉及的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成本核算及安全生产等环节,设立了从“掌握”到“熟悉”的差异化能力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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