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露天矿山动态监测技术规程第1部分: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动态监测》DB64/T1940.1-2023,自2023年12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使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技术,开展露天矿山动态监测的内容、方法、成果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应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技术,对宁夏地区露天矿山超层越界开采情况进行监测。
本规程确立了宁夏地区采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技术对露天矿山实施动态监测的标准化作业流程。本规程以多旋翼无人机为主要飞行平台,搭载不低于2000万像素的航摄仪,围绕采矿权范围及缓冲区域进行数据采集,通过生产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表面模型和数字线划图三类数字成果,全面掌握露天矿山实际开采的平面范围与开采深度。本规程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航线设计到飞行实施、成果生产与质量检查,构建了完整的监测方法体系,最终通过将监测对象与采矿权范围进行比对分析,准确判定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并编制监测技术报告。
本规程明确监测的核心内容是露天矿山实际开采区域的平面边界与开采深度。以采矿权范围为基准,若监测对象在采矿权范围内则判定为正常开采;若监测对象超出采矿权矿区范围,则圈定越界开采范围并计算越界量;若超出开采深度,则圈定超层范围并计算超层量,形成清晰的执法判定规则。
本规程要求生产监测区域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表面模型和数字线划图三类成果,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其中数字正射影像图和数字表面模型平面分辨率均优于5厘米,数字表面模型高程分辨率优于10厘米,并在图件上标注蓝色采矿权范围线,为精确比对提供高精度数据支撑。
本规程对飞行实施环节作出细致规范,包括像控点布设与测量、基准站选址要求、无人机飞行实施标准,以及影像数据因空洞或无法解算时的补飞与重测要求,确保野外数据采集的完整性与可靠性,从源头保障监测成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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