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生态居住区评价》DB64/T1874-2023,自2023年05月21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绿色生态居住区的评价方法,明确了绿色生态居住区在绿色生态、资源节约、低碳生活方面的综合性能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区的整体绿色评价,既有居住区改建工程可参考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绿色生态居住区评价标准》,编号DB64/T1874-2023,于2023年2月21日发布、同年5月21日实施。本规范以推动城镇人居环境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为宁夏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区的整体绿色评价提供了系统化的评价方法,既有居住区改建工程可参照执行。本规范构建了覆盖居住区全寿命期的评价指标体系,涵盖规划设计、施工建造、运维管理等环节,旨在通过建设模式创新与技术管理创新,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污染,建设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康宜居的居住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评价工作须在竣工并运行一年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可进行预评价,住宅单体建筑须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评价指标体系由六大类指标及提高与创新加分项构成,按总得分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等级。
本规范设置了绿色规划、环境宜居、绿色建筑、资源节约、绿色运行、人文关怀六类评分项,并赋以不同权重。绿色规划侧重土地集约利用、绿色交通体系构建及公共服务设施共享;环境宜居强调自然生态保护、室外环境质量优化与场地雨水径流控制;绿色建筑从建筑品质与绿色施工两方面提出全装修、装配式建造、耐久性材料选用等要求;资源节约围绕能源综合利用、水资源高效利用及材料资源节约设定量化标准;绿色运行关注物业管理体系认证、设施设备智慧运维与绿色宣传教育;人文关怀则体现全龄化设计理念,要求落实儿童优先、适老化设计,并配置相应服务设施与活动场地,营造友好社区氛围。
绿色生态居住区评价按总得分确定等级,总分值由六类指标评分项得分经权重计算后,与提高和创新加分项得分累加得出。等级划分为三级:当每类指标评分项得分不小于30分,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70分时,可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评价工作应以竣工后的实际运行效果为依据,确保评价结果能真实反映居住区的绿色生态综合性能。
为鼓励技术提升与模式创新,本规范设置了加分项,涵盖性能提高与创新两部分。性能提高方面,鼓励建设高比例超低能耗建筑、健康建筑,提高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与装配率等级,以及提升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创新方面,提倡应用餐厨垃圾就地处理系统、配置医疗急救绿色通道、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编制碳排放清单并实施减排方案、计算绿容率以及建设智能微电网等前沿实践,为绿色生态居住区向更高品质发展提供了引导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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