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0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岩土工程勘察安全,制定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建设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安全作业与管理。
本标准是广东省针对岩土工程勘察作业安全管理的强制性地方技术规范,旨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规范全面覆盖了从勘察项目策划、外业勘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到资料整理的全过程安全管理,系统构建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本规范的核心在于建立了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制度,要求对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及环境因素进行全面的风险识别,并依据风险等级(I至IV级)采取分级控制措施,特别是针对极高风险的I级危险源制定了严格的专项管控与应急预案要求。
本规范要求勘察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专职管理机构并配备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经费投入。项目负责人需组织现场踏勘,开展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编制包含安全防护措施的勘察纲要,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在未排除危险源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本规范针对不同作业场景制定了详细的安全操作规定。在勘探作业中,对钻探、槽探、井探、洞探的设备安装、搬迁、使用及孔内事故处理提出明确要求;针对城市道路、水域、岩溶区、污染场地等特殊环境,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围蔽、警示、通风、防毒及紧急撤离等专项防护措施;在室内试验、原位测试及工程物探环节,重点对用电、防火、防爆、防尘及设备操作安全进行了规范。
本规范强调了安全防护和作业环境保护,对防火、防雷、防爆、防毒、防触电以及危险物品的存储使用制定了具体技术与管理要求。同时,规定了勘察现场临时用房的选址、防火等级及安全距离标准,并要求勘察单位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