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共享网络化服务标准》DB44/T2502-2024,自2024年08月0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的共享网络环境与范围、数据共享流程与方式、数据安全保障及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数据对接方式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网络共享的管理与利用。
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数据通过网络进行共享的服务标准,涵盖数据共享的网络环境与范围、共享流程与方式、数据安全保障,以及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数据对接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网络化共享的管理与利用,旨在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共享服务体系,促进规划数据的跨部门、跨层级流通。
本文件将共享网络环境划分为省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两类,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数据共享内容和安全要求。在政务外网环境下,共享经脱敏处理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数据;在互联网环境下,向公众提供规划三类控制线栅格图、主体功能区栅格图等在线浏览服务。数据共享方式包括中间库推送、服务推送和特定接口推送,明确了数据申请、审核、获取的完整流程。安全保障方面,从接口调用管理、权限管理、前置机安全管理到历史数据清理,均提出了具体要求。此外,本文件还给出了广东省用地用海规划用途分类与港澳地区土地用途分类的对接方法,以及地理坐标转换的技术方案。
本文件明确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共享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两类网络环境开展,空间参考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政务外网环境下共享经脱敏处理的规划成果数据,具体内容依据附录A.1执行;互联网环境下仅提供经脱敏处理的规划栅格图在线浏览服务,内容依据附录A.2执行,且须叠加在经审核批准的地图上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数据共享需经过申请、审核、获取的标准化流程,数据提供方通过自然资源一体化管理与服务平台及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提供服务。共享方式包括中间库推送、服务推送(含瓦片地图服务、动态地图服务、网络地图服务、地理要素服务、地理编码服务、矢量瓦片服务六类)以及针对特定场景的定制接口推送,各类接口的请求参数和响应结果均在附录B中详细定义。
本文件分别针对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环境制定了安全规范。政务外网环境下,重点管控数据接口调用范围、接口凭证保管、接口授权定期清查、前置机漏洞扫描与用途限制,以及历史数据及时清理,要求遵循“谁申请、谁负责”“谁接收、谁删除”的原则。互联网环境下,要求对开放共享数据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安全保障等级并建立信息安全体系,地图发布须依法送审并标注审图号。
本文件为粤港澳大湾区规划数据衔接提供了技术支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对接主要包含土地用途分类对接和地理坐标对接两大方面。土地用途分类对接通过对照表实现广东省用地用海分类与港澳分类体系的映射;地理坐标对接则给出了从HK1980坐标系、澳门方格网坐标系向CGCS2000坐标系转换的原理与公式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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