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6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0.1 为贯彻落实国家、海南省绿色发展政策方针,提升民用建筑外门窗性能,推进外门窗标准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因地制宜,制定《海南省民用建筑外门窗工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外门窗工程。本标准不适用于防盗、防火、防弹、防爆、防射线屏蔽等特种功能门窗,也不适用于旋转门、地弹门、金属卷帘门、天窗等特殊启闭方式的门窗。
本标准作为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本省民用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技术应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提升外门窗的节能与技术水平。本规范结合海南高温、高湿、高盐雾、多台风暴雨的气候特点,从材料选用、工程设计、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到工程验收及维护保养的全生命周期提出了系统性技术要求。本规范特别强化了外门窗的抗风压、水密、气密、隔热及耐盐雾腐蚀等关键性能指标,明确了安全玻璃、系统门窗及干法安装的优先地位,并对装配式建筑外门窗的应用作出了专门规定,以确保外门窗工程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基础上满足本地特殊环境的使用需求。
本规范对外门窗的物理性能提出了强制性要求。抗风压性能指标基于海南省各市县的基本风压取值确定,且高层建筑及离岛区域的最低标准高于常规建筑;水密性能要求外窗不低于国家标准的4级,外门不低于3级,并提供了针对热带风暴地区的设计计算公式;气密性能则根据建筑类型和层数进行了分级规定。在安全方面,本规范严禁超高层建筑使用外开平开窗,七层及以上高层建筑不宜采用,并对玻璃选用、防雷接地、防开启扇坠落及防非正常开启等措施作出了严格限制。
针对海南高腐蚀性环境,本规范明确了型材、五金件及紧固件的选材标准,如优先选用铝合金型材,海岛及滨海区域五金件和紧固件须采用S316奥氏体不锈钢,并规定外门窗反复启闭耐久性、耐候性及耐盐雾腐蚀性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在构造设计上,本规范详细规定了门窗框与洞口墙体的干法、湿法安装连接方式及密封防水处理,要求附框安装时室外侧涂刷防水涂层,并强调排水系统、防热炸裂及隔热断桥等细部构造措施,确保门窗的长期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