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海南省绿色发展政策方针,提升民用建筑外门窗产品性能及工程质量,推进外门窗标准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因地制宜,制定海南省《民用建筑外门窗工程技术标准》DBJ46-070-2024,自2024年11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民用建筑外门窗工程。本标准不适用于防盗、防火、防弹、防爆、防射线屏蔽等特种功能门窗工程,也不适用于旋转门、金属卷帘门、天窗等特殊外门窗。
本标准作为海南省民用建筑外门窗工程领域的专用技术规范,系统覆盖了材料选用、工程设计、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工程验收及使用维护保养全流程。本规范立足海南高温、高湿、高盐、高辐射、多暴雨、多台风的气候特征,在抗风压、水密、气密、隔热、耐腐及耐久等关键性能上均设定了高于常规的技术门槛与量化指标。本规范对铝合金型材、玻璃、五金件及密封材料提出了严格的耐候与防腐要求,明确了外平开窗在高层及超高层建筑中的使用限制,并推行干法安装与标准化门窗应用,同时将装配式建筑用门窗的设计安装纳入体系,旨在整体提升外门窗产品的安全性、节能性与工程质量。
本规范针对海南高温、高湿及强风气候,对门窗核心性能做出严苛规定。抗风压性能依据基本风压取值不应低于1.5kPa,离岸及高层区域不低于2.0kPa;水密性能要求外窗不低于4级,外门不低于3级;气密性能区分建筑高度设定6至7级的不同限值。热工性能方面,分别对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的传热系数及太阳得热系数给出量化指标,并强调隔热铝合金型材与内置遮阳中空玻璃一体化方案的应用。
本规范充分考量海南高盐雾环境,对材料耐久性实施精细化管理。铝合金型材阳极氧化膜厚级别提升至AA20,喷粉与喷漆涂层的局部最小厚度分别须大于50微米和55微米。五金件与紧固件统一要求采用奥氏体不锈钢,离岸及近岸区域推荐使用316牌号材料。同时严禁中空玻璃干燥剂掺杂氯化钙或4A分子筛,并对密封胶条的三元乙丙或硅橡胶材质做出优选指导。
本规范强制规定门窗应在工厂完成加工组装,禁止现场制作。安装方式优先采用附框干法,并对不同墙体条件下连接点的间距、防水砂浆填塞及密封胶施工等细部构造提出明确要求。工程验收环节除核查性能检测报告外,还须实施现场淋水检验,并对门窗进场复验的抽样数量与检验批划分标准做出具体规定,确保安装施工与成品质量全过程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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