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汇交原始地质资料接收验收技术规程》DB23/T2320-2019,自2019年04月18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原始地质资料汇交内容、接收验收技术方法、电子文件命名、电子文件制作、文档组织和组卷著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汇交原始地质资料整理、文件制作和接收、验收。
本规程旨在规范黑龙江省原始地质资料汇交时的接收与验收工作,确立了从接收清点、内容验收到组卷著录的全流程技术标准。本规程依据国家相关法规与行业规范,明确了汇交人、馆藏机构双方在依法依规、各尽其责、应收尽收、保证质量四项原则下的具体职责。本规程覆盖了原始地质资料的汇交内容、电子与纸质文件的接收要求、验收方法与流程、验收内容及组卷著录等关键环节,并提供了详细的汇交细目和电子文件制作要求。通过对资料齐全性、完整性、规范性及载体安全性的系统检查,本规程旨在补齐技术方法短板,统一验收标准,确保原始地质资料能够安全保管、有序汇聚,为提高资料开发利用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奠定基础。
本规程详细规定了馆藏机构接收清点资料后,须由专岗专人依据成果报告及工作量表,对汇交原始地质资料的齐全性、一致性及文件制作规范性进行逐一核查。验收过程若发现问题,则通过监管平台发出补充修改通知书;验收合格后,成果与原始资料方可一并确认,并转入组卷著录程序。电子文件须保证内容清晰、格式规范、无病毒且利于长期保管,扫描件分辨率一般不低于300dpi;纸质文件则对纸张规格、书写材料及装订方式提出了明确的档案保管要求。
本规程界定了汇交人须提交的原始地质资料范围,包括依据《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细目》形成的复制件或原件,以及汇交报送单、汇总表、涉密情况报告表等配套要件。在电子文件制作方面,本规程设定了由类别位和文件序号位组成的统一命名规则,明确了PDF、DOC、JPG等通用格式要求,并针对单一电子文件与组合电子文件两种情形,规定了不同的电子文档组织方式,确保文件结构清晰、便于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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