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土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DB23/T3388-2022,自2023年01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黑土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的术语和定义、监测点设置,监测内容,土壤样品采集、处理、储存,样品检测,监测数据的审核与处理分析,黑土耕地质量评价,结果验证,监测与评价报告。本文件适用于本省黑土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其它类型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系统规定了黑龙江省黑土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监测点设置、监测内容、样品采集与检测、数据处理、质量评价及报告编写等环节。它以代表性、稳定性为原则布设监测点,通过采样监测或小区监测方式,对耕层及亚耕层土壤的物理、化学性状进行年度与中长期动态观测。规程详细规范了土壤样品的采集方法、检测标准及数据审核流程,并基于立地条件、剖面性状、理化性状、健康状况和土壤管理等指标,采用特尔菲法与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最终形成监测与评价报告,为黑土耕地的合理利用与质量提升提供了科学的操作依据。
监测点设置遵循代表性和稳定性原则,要求在永久基本农田等有代表性的不受干扰地块布设。技术层面可选择采样监测或小区监测,其中小区监测须设置不施肥和常规施肥对照处理。年度监测内容涵盖田间作业情况、作物籽粒与生物产量、以及耕层土壤容量、水稳性大团聚体、pH、有机质等理化性状,确保数据连续可比。
土壤样品按规范采集与处理后,须在资质实验室内依照NY/T 1121系列等国家标准和方法完成全氮、有效磷、速效钾及重金属等指标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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