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生态功能评价(试行)》HJ1142-2020,自2020年11月24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的流程、主要内容和技术方法等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县域为单元的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其他级别行政辖区或一定地理空间单元范围内的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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