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智慧化工园区一体化平台建设导则》DB51/T3117-2023,自2023年11月1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化工园区一体化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功能架构,以及数据采集、企业端口和平台功能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智慧化工园区的一体化平台建设。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的“化工园区”简称为园区。
本导则规定了四川省智慧化工园区一体化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信息化与大数据技术为支撑,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管理、消防管理、市场监管、物流运输、封闭化管理、能源管理和职业卫生管理等核心业务领域,构建统一的管理平台。本导则明确了平台建设应以化工园区为主导,遵循集中规划、分级管理、需求导向和创新驱动的原则,实现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在功能架构上,本导则提出由数据采集与整合、企业端口、园区应用及外部接口四大部分组成,通过打通各类子系统壁垒,支撑跨平台运行与移动端访问,全面提升园区职能部门的风险管控能力与智能化管理水平。
本导则设计了涵盖多源异构数据采集与整合的统一架构,要求建立园区专网,通过自动采集与手动录入相结合的方式汇聚安全、应急、环境等各类业务数据,并设立数据资源目录。数据采集强调对已有信息化系统的直接对接,同时严格规定数据安全要求,包括权限管理、加密传输、灾难备份及单向物理隔离等措施,确保数据完整性与保密性。
本导则详细规范了十大业务子系统的建设要点,包括安全监管中的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双重预防机制、应急管理中的指挥调度与辅助决策、环境管理中的污染源监控与溯源追踪,以及消防、市场监管、能源、职业卫生、物流运输、封闭化管理和综合管理等模块。各子系统通过企业端口获取数据,实现园区全局状态的实时感知、预警报警和智能分析,支持移动端与可视化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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