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规范》DB5117/T84-2023,自2024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基本原则、分类、基本要求、审查流程、申请材料、审查内容与要点、资料归档。本文件适用于达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城市道路、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审查。
本规范是达州市地方标准,旨在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提供统一的技术准则和操作流程。本规范以客观、规范为基本原则,围绕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护栏、监控及诱导设施等安全设施,构建了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的全阶段审查机制。本规范明确了建设单位、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三方协同的审查组织体系,并细化了人员资质与独立性要求。通过规定材料审查与现场审查相结合的评审方式,本规范确保设计文件符合道路实际条件与交通管理需求,从而填补了达州市在该领域的标准空白,为提升审查效率和设施建设质量提供了技术支撑。
本规范建立了三方联动的审查机制,建设单位须在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阶段同步规划安全设施并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独立出具技术审查报告,最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报告与实际管理需求出具审查意见,并针对不同辖区项目明确了审查主体。整个审查流程标准化,涵盖申请条件确认到最终资料归档。
本规范从材料完整性与现场符合性两个维度设定审查内容。材料审查覆盖申请函、批复文件、设计图纸及第三方技术审查报告,重点核验设计单位资质、标志标线设置规范、车辆与行人通行空间设计以及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现场审查则对照图纸进行实地勘验,核实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现实地形、地物及管理需求,确保图纸与实际情况一致,必要时可直接提出优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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