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丘陵山区缓坡旱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DB50/T1480-2023,自2023年12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丘陵山区缓坡旱地宜机化改造的区域选择、规划布局、改造内容及技术要求、工程管护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丘陵山区缓坡旱地宜机化改造。
本规范针对重庆市丘陵山区坡度小于10°的缓坡旱地,系统提出了宜机化改造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从区域选择、规划布局、改造施工到后期管护,构建了一套完整的标准化体系,旨在通过地块整治、道路修建和排水配套等措施,将细碎、不规则、有坡度的旱地改造为适宜农业机械作业的标准化农田。重点规定了地块清杂、土方挖填、平整松土、开沟排水等关键工序,明确了道路宽度、坡度、错车道等参数指标,并对表层熟土保护、砾石深埋、土壤培肥等生态化措施作出具体要求,确保改造后的耕地既具备机械化生产条件,又能维持和提升土壤地力。
本规范要求改造区域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选取坡度小于10°、集中连片、土层深厚且有外部道路通达的细碎不规则地块。在规划布局上,以面积较大的地块为基准,将相邻小地块归并整合形成独立的缓坡改造区,并利用1:500至1:2000的原貌地形图或正摄影像图进行实地踏勘,确保地块布局与排灌系统、田间道路系统协调统一。
本规范明确了地块整治的完整工序,先将秸秆杂草就地粉碎还田、杂树清理外运,再将砾石深埋于低洼处且埋置深度大于50厘米;施工时剥离表层熟土就近集堆,用底层生土挖高填低,遇坚硬岩石层采用炮机破碎后移除或深埋,或利用泥岩石裸露风化增厚土层;最后将熟土均匀摊铺且厚度大于25厘米,并进行深松深翻细碎化处理,单块缓坡旱地纵向坡度以5%至10%为宜、横向坡度以3%至5%为宜。排水系统以土沟为主建成“V”形或梯形,按雨水汇集流向分级布局主排水沟、围沟、厢沟,并在主排水沟口修建沉砂池,厢沟与围沟相通、围沟与主排水沟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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