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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3.03-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9号.pdf
2023年3月3日,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在地方实践的基础上,自然资源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深化不动产登记和金融便民利企合作,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9号。

本通知旨在深化不动产登记与金融便民利企合作,协同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本通知明确,已抵押不动产在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结清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同步完成过户、再抵押及新贷款发放等手续,实现登记与贷款的有效衔接,主要适用于按揭贷款当前无逾期的情况。本通知要求各地以点带面,推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率先突破,逐步实现地域、金融机构及不动产类型的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此项服务,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明确业务模式与风险防范

本通知归纳了地方实践中形成的三种主要办理模式,即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以及抵押权变更模式,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确定适宜模式并不断丰富发展。对于涉及不同贷款方的业务,鼓励引入预告登记制度,防止“一房二卖”和抵押权悬空,维护各方权益,保障金融安全。

深化部门协同与系统融合

本通知要求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加强协同,优化流程,共享信息,精简材料,实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具体包括向银行延伸登记服务端口,支持预告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合并办理,并全面应用电子证明支持网上办、高效办。银行亦需围绕新业务特点,改造信贷系统,完善风控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流转。

该通知的出台,标志着不动产“带押过户”改革从地方探索走向全国制度化推进,是落实稳经济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质举措。该文件明确了“带押过户”的法律依据、适用场景和业务模式,为各地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结束了此前因规则不明导致的实践差异,有助于大幅缩短二手房交易周期,降低卖方筹措过桥资金的成本与买方的交易风险。通过推动登记与金融系统的深度融合,该通知促进了跨部门协同效率的提升,既保障了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又激活了存量房及工业、商业等不动产的流动性。此举将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减少交易摩擦,对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稳定经济运行具有重要且深远的推动作用。

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9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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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9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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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9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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