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旨在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适应林业发展改革需要,针对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系统部署了规范登记业务受理、明确登记权利类型、创新地籍调查方式、解决难点问题、加快数据整合移交以及加强登记与管理衔接等重点任务。本通知坚持不变不换、物权法定、便民利民原则,全面履行林权登记职责,通过强化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共享、优化办理流程,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林权正常流转和林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规范登记受理与权利类型
本通知明确将林权登记全面纳入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除法定不予受理情形外,不得以资料未移交、数据未整合等理由拒绝受理。原有林权证书继续有效,坚持“不变不换”;对已登记的联户林地拆宗、林地经营权注销以及林木抵押等具体情形,均依法作出受理规定。同时,根据相关法律,对国家所有林地、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及林木等不同情形,分类明确了林地使用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经营权以及相应的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等具体登记权利类型。
创新地籍调查与解决难点问题
本通知要求创新方式开展林权地籍调查,充分利用已有登记附图和调查成果办理整宗变更、转移、抵押等登记,避免向申请人转嫁调查成本。对图件缺失、界址不清的历史档案,可在不低于1∶10000的遥感影像图上绘制边界,由登记机构会同林草部门组织现场确认。涉及权属交叉、地类重叠等难点问题,区分合同纠纷、权属争议、登记错误等不同成因,通过协商、仲裁、诉讼或政府处理等途径依法解决,保障林权正常流转,不以地类重叠为由拒绝登记。
数据整合与登记管理衔接
本通知部署加快原林权登记数据资料整合移交,要求林草部门与登记机构密切配合,在2020年底前完成整合移交,2021年底基本完成数据建库并汇交至自然资源部。过渡期内采取“受理一宗、调取一宗、整合一宗”的方式保障正常办理,不要求当事人自行提取资料。同时,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林权综合监管平台无缝对接,实现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夯实工作基础,提升登簿质量,避免折腾群众反复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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