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7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关于修订全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交互数据规范的函》自然资用途管制函〔2023〕20号。
附件:全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交互数据规范修订版。
本函件旨在推进全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建设,针对试运行阶段暴露的问题,对原有交互数据规范进行集中修订,形成《全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交互数据规范(一)》(2023年3月修订版),并随函送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三类核心业务的数据交互框架,涵盖坐标系统、地图投影、高程基准、电子监管号编制规则及计量单位等总体技术要求,明确了各业务全流程交互节点、报件内容与数据格式,要求各地限期完成系统接口、表单及功能的对照调整,确保监管系统按计划正式运行。
本规范系因应监管系统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而修订,修订内容以标红形式呈现。规范统一了数据交互的基础技术参数,包括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3度分带投影、1985国家高程基准,以及扫描模式为彩色、分辨率150dpi的PDF参数要求。电子监管号采用5层19位码结构,由行政区划代码、年份代码、业务码、顺序号和状态码构成,实现全流程追踪。
规范围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三大业务类型,分别设计了完整的数据交互节点与内容体系。每一业务均覆盖从初始报件、补正、核验反馈、审查意见提交,到批准或退件、许可文件上传及撤销调整的全生命周期交互流程,明确各节点需提交的表格信息、坐标信息和附件材料的具体内容与数据格式。
该函件及所附规范的发布,标志着全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的数据标准化建设迈出关键一步,对用途管制业务的数字化转型具有深远影响。该规范通过统一数据交互标准,打破了各级、各地区业务系统间的数据壁垒,为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审联批奠定了技术基础,显著提升了审批效率与数据一致性。电子监管号编码规则的统一,使每一宗用地审批事项获得了贯穿全生命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强化了对审批过程的状态监控和事后追溯能力,有效支撑廉政风险防控。该规范要求各省在短期内完成系统改造,倒逼地方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字化监管网络,为后续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计划指标统筹管理及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提供了可靠的数据底座,对提升自然资源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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