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乡村“四旁”绿化技术指南》DB54/T0294-2023,自2023年09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乡村“四旁”(村(宅)旁、路旁、田旁、水旁)造林绿化及抚育管护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西藏自治区全区范围内海拔4300m以下的宜绿化村的造林绿化。
本指南围绕西藏自治区海拔4300米以下乡村的村(宅)旁、路旁、田旁、水旁绿化,系统规定了从功能定位、苗木选择、整地栽植到抚育管护与成效评价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指南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明确护村林、公共绿地、房前屋后绿地及道路、农田、水域沿线绿化的差异化建设措施,强调以乡土植物为主、见缝插绿,并严格禁止违规占用耕地。通过规范裸根苗、容器苗、带土球苗及种条的处理标准,细化树种配置、栽植密度和辅助工程设置,本指南为提升乡村生态防护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供了统一的操作依据。
本指南将“四旁”绿化细分为四类场景,分别明确其建设重点。村(宅)旁绿化注重构建环村生态屏障与庭院经济结合,路旁绿化强调景观提升与行车安全,田旁绿化着力于营造农田防护林网以改善小气候,水旁绿化则聚焦水源涵养与护岸功能。各类绿化均推荐使用适应性强、抗性好的乡土树种,并针对不同栽植环境给出了具体的苗木规格、整地方式和初植密度参考。
本指南对不同类型的苗木提出了详细的质量要求与处理措施。裸根苗需符合等级标准并进行修根、蘸浆等处理,容器苗应防止窝根,带土球苗则需确保土球完整。栽植方法统一采用穴植,要求根系舒展、回填表土并浇足定根水,大规格苗木还应设置支撑固定,以确保成活率。
本指南规定了覆盖灌溉、松土、除草、施肥、有害生物防治及修剪清理等环节的常态化抚育管护要求,并允许采用“以耕代抚”的方式。同时,明确了由政府投资的项目需建立完整的绿化档案,成效评价以苗木成活率、保存率和任务完成率为核心量化指标,并针对不同生态区设定了差异化的保存率考核标准。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