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建筑空气能供暖通风技术标准》DB54/T0447-2025,自2025年06月10日起实施。
本标准将适用于西藏自治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以及农业建筑和构筑物等,利用空气能的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热回收系统以及蒸发
本技术标准是为推动西藏自治区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标准立足西藏高海拔、空气干燥、太阳能资源丰富等独特气候特征,系统规定了利用空气能进行供暖和通风的技术要求。内容涵盖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与蒸发冷却通风系统两大核心技术路径,从项目前期设计、设备选型、施工安装,到中期监测控制、系统调试,直至后期竣工验收、运行维护及性能评价,构建了全生命周期的技术管理体系。本标准旨在科学引导西藏地区高效开发利用蕴藏在空气中的低品位热能,提升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为高原地区建筑供暖通风提供兼具适应性与先进性的技术准则。
本标准明确了空气能供暖通风系统的设计需因地制宜,统筹当地气候禀赋与项目需求。在空气源热泵供暖方面,详细规定了热负荷计算、机组选型时应考虑海拔高度与低温环境下的性能修正,并对辅助热源、输配系统及辐射供暖、散热器、风机盘管三种末端形式提出了具体设计参数。在蒸发冷却通风方面,则着重规范了直接与间接蒸发冷却设备的设计工况要求、机组结构与填料材质、风量密度在不同海拔下的修正计算方法,以及循环水水质保障措施。
本标准对施工安装、监测控制及运行维护作出了程序化规定。施工准备阶段需严格进行图纸会审与现场勘察,设备与管道安装则强调防腐绝热与防冻处理。监测与控制系统应具备参数监测、自动调节、故障报警与能耗计量功能,对空气源热泵的温度、能耗和蒸发冷却系统的水质、菌落数等关键指标进行重点监控。运行维护环节制定了定期巡检、清洗、防冻等保养制度,强调对整个供暖期及设备全生命周期的效能追踪。
本标准建立了量化评价体系以衡量系统能效与经济效益。对于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通过“一次能源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贡献率”来评估其节能与环保效益,同时采用“费效比”指标分析其增量投资成本与总节能量的关系。对于蒸发冷却通风系统,则从运行效果和管理水平两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定,评价结果以5个A级等级进行划分,确保系统在实际应用中持续发挥设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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