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景观竹林营建技术规程》DB54/T0392-2024,自2024年10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景观竹林育苗技术、营建技术的操作指示。本文件适用于西藏自治区海拔2000m~3800m区域分篼育苗及竹林景观的营建。
本规程规定了西藏自治区景观竹林从育苗到营建的全流程技术体系,适用于海拔2000 m至3800 m区域的分篦育苗及竹林景观营建。本规程以提升高原地区景观竹林的建设质量为目标,从地块选择、整地、育苗方法、苗期管理到苗木出圃等环节均提出了详细的技术要求,同时对景观竹林的竹种选择、配置原则、营造方法及养护管理进行了系统规范,涵盖灌溉、施肥、除草、防寒防冻及病虫害防治等后期养护措施,为高原城市景观竹林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完整的技术依据。
本规程明确要求选择土壤疏松、背风向阳、灌溉方便的地块进行育苗,并对整地深度、施肥种类与用量作了具体规定。育苗采用分篦方法,需选择1至2年生健壮母竹,在3月至5月挖取并保留适当节间,按规范株行距移植。苗期需搭建遮阳棚和拱棚,严格控制温湿度,逐步调节遮阳度,并进行科学施肥与断梢修剪,以确保竹苗健康生长。
本规程强调根据竹种的生态功能与观赏特性进行多竹种、多功能配置,利用地形地貌和竹种形态差异营造立体景观效果。种植时需在道路、水系及不同竹种间安装分隔板以防串竹。造林后要重视留笋养竹、合理灌溉施肥、定期除草松土以及冬季防寒防冻等工作,并对病虫害防治给出了具体参考方法,以实现景观竹林的可持续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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