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共图书馆适老服务规范》DB21/T3837-2023,自2023年10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图书馆适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适老化建设、文献资源、人力资源、服务内容与形式、服务要求、服务宣传、制度与保障、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公共图书馆的适老化规划、建设与适老服务提供。
本规范规定了辽宁省公共图书馆适老服务的整体要求,涵盖从场馆建设、文献资源配置到服务提供与评价改进的全流程。本规范以六十周岁及以上老年读者为核心服务对象,围绕其生理、心理和行为特点,对适老阅读空间的选址布局、无障碍设施配备、阅览环境营造以及辅助器具配置等作出系统性安排。在服务层面,本规范强调文献资源应重点采集大字读物、有声读物和无障碍影视作品,并要求配备专职人员并建立志愿者机制;服务内容涵盖借阅、咨询、阅读推广、数字技能培训及上门送书等基本、拓展与个性化服务形式,同时明确了服务时间、服务告示和资源推介的具体要求,力求为老年读者创造安全、便捷、包容的阅读环境。
本规范要求公共图书馆在场馆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读者的特殊性,适老阅读空间宜设在建筑物与社会公共通道的平行层,做到分区明确、流线通畅。空间内须进行无障碍化改造,包括设置扶手、防滑地板、无障碍通道和直升式电梯,并配备字体加大的标识导引系统。设施设备方面,阅览桌椅与通道须便于轮椅通行,书架间距不小于1.1米,同时应配置老花镜、放大镜、助听器等阅览辅助器具,以及急救药箱等应急设备,确保物理环境全流程适老。
本规范将服务细分为基本服务、拓展服务、个性化服务和延伸服务四个层级。基本服务包含文献书目检索、参考咨询、在馆阅览外借等常态化项目;拓展服务则延伸至为无法到馆的老年读者提供邮寄送书、远程信息推送、康复设备租借及无障碍影视作品播放等;个性化服务注重依据借阅习惯分析采购偏好,并保留活动报名的非网络化渠道;延伸服务通过流动站、流动车等形式将文献服务送至基层社区,确保服务网络的广覆盖与深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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