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高强钢丝布聚合物砂浆加固混凝土构件的设计、施工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辽宁省《高强钢丝布聚合物砂浆加固技术规程》DB21/T3696-2023,自2023年03月28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采用高强钢丝布聚合物砂浆加固混凝土梁、板等受弯受剪构件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采用高强钢丝布聚合物砂浆加固混凝土构件,应遵循先检测、鉴定,后加固设计、施工与验收的原则。
本规程为辽宁省地方标准,针对采用高强钢丝布聚合物砂浆加固混凝土构件的设计、施工与验收作出系统规定。该技术通过界面胶和聚合物砂浆将高强钢丝布复合于原构件表面,形成整体受力截面,以提升构件的承载力与刚度。规程涵盖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材料性能、设计计算、施工工艺及质量验收共七章,明确要求加固工程遵循先检测鉴定后设计施工的原则,适用于混凝土梁、板等受弯受剪构件的加固处理。
规程详细规定了高强钢丝、钢丝束、高强钢丝布及聚合物砂浆、界面胶等关键材料的技术指标。高强钢丝布按单位面积质量分为三类,聚合物砂浆需具备良好的握裹强度和粘结性能,界面胶宜采用改性环氧类材料,所有材料均须通过安全性鉴定并满足环保要求。
加固设计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进行计算,受弯构件正截面承载力提高幅度不宜超过40%,斜截面承载力提高幅度不宜超过60%。规程给出了受弯加固和受剪加固的具体计算公式,并规定高强钢丝布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聚合物砂浆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转角处须进行倒角处理。
施工工艺遵循基层处理、界面胶涂刷、聚合物砂浆分层涂抹及高强钢丝布铺设等步骤,严格控制环境温度和养护条件。验收划分为界面处理、高强钢丝布铺贴和聚合物砂浆施工三个分项工程,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并抽样复验材料性能及现场粘结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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