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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8.20-辽宁省《固体废物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026年8月20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制定辽宁省《固体废物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面向辽宁省内堆存固体废物的卫星遥感监测,规定了从数据收集、影像处理、遥感解译、实地核查到风险源监管清单生成的全流程技术要求,以国产高分辨率卫星影像为主要数据源,并以目视判读与自动分类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识别效率。

数据基础与影像处理

监测优先采用亚米级国产卫星影像,空间分辨率不宜大于两米,影像获取时间距监测不超过半年;影像需含蓝、绿、红、近红外四个波段,云雪遮挡比例小于20%。处理环节包括正射校正、影像融合与几何精校正,辐射定标与大气校正为选做项,成果采用国家2000坐标系。

遥感监测方法

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一级类划分,不区分二级类。解译前须建立各类废物的解译标志表。目视判读适用于小范围监测,亚米级影像最小提取面积为50平方米、两米级为100平方米;全域监测优先采用支持向量机、深度学习等自动分类方法,推荐使用UNet、Swin-UNet等语义分割模型,并以召回率为主要训练指标,识别结果需经目视修正。

质量控制与实地核查

作业成果实行互检与抽检两级质控:互检面积不少于解译总面积的20%,漏判率高于10%须补充解译;抽检比例不小于图斑总数的10%,错判率超限须修正。全部监测结果均须开展野外实地核查,借助北斗导航或无人机辅助到达点位,核查时细化至二级分类并拍摄不少于3张现场照片。

监管清单生成

依据野外核查结果修正遥感解译数据,最终形成固体废物风险源监管清单,作为后续监管工作的基础台账。

辽宁省《固体废物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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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固体废物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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