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规范》DB3203/T1030-2023,自2023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基本要求以及计量称重、工艺运行、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卫生与环境、安全生产等具体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运行管理。
本规范立足于徐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的实际需要,系统规定了转运站从进站到出站全过程的技术与操作要求。本规范将计量称重、工艺运行、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卫生环境控制及安全生产等关键环节纳入统一管理框架,强调转运站应全年连续稳定运行,并对压缩设备操作人员提出持证上岗的刚性要求。在废弃物准入方面,本规范明确禁止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医疗废物等非生活垃圾进入转运站,从源头保障了垃圾分类体系的完整性。同时,本规范对数据记录与传输的实时性、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符合性均作出细化规定,为转运站的规范化、精细化运行提供了可操作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对垃圾进站、卸料、填装压缩到出站的全链条操作进行了严密规定。进站环节要求垃圾来源明确、收集车辆整洁密闭;卸料环节强调通风、除尘、除臭系统须预先启动,并保持平台清洁;压缩环节严格按工艺操作,严禁超重超高;出站环节则落实日产日清原则,转运车须经全面检查冲洗后方可离站,确保运输全程无遗撒洒漏。
本规范将环境保护要求贯穿运行管理始终。转运车间实行全密闭负压运行,臭气经收集处理后须达标排放;扬尘控制与污水处理也有明确的技术路径,大中型转运站须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小型转运站污水则集中收集运送处理。站区整体环境须保持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外溢,噪声控制亦需符合国家标准。
本规范要求制定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操作手册,对压缩设备、转运车辆及各类配套设施实行定期检查与维修。安全生产方面,本规范全面落实责任制,建立培训考核制度,为运行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对防火防爆、密闭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等提出具体要求,构筑了多层次的安全运行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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