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水下隧道养护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DB3201/T1155-2023,自2023年07月12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水下隧道养护预算费用组成、费用标准、具体计算方法以及配套定额。本文件适用于按公路养护标准进行养护的水下隧道的养护预算编制和管理,其他水下隧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使用。本文件不适用于水下隧道与运营有关的费用编制和管理。
本文件为南京市地方标准,确立了水下隧道养护预算编制的一整套技术规范与配套定额。本规范适用于按公路养护标准进行养护的水下隧道,但不涉及运营相关费用。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养护预算费用的组成架构,将其划分为养护检查费、日常养护费及养护工程费三大板块,并明确了各项费用的定义、涵盖范围与计算方法。在预算编制方面,本规范详细阐述了编制依据、预算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要求,以及各种计算表格的逻辑顺序与相互关系。尤为重要的是,本规范深入规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详细构成,包括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及专项费用,并为各项费用的计算提供了明确费率和公式。此外,本规范还涵盖了养护项目管理费、前期工作费、研究试验费、预备费等养护其他费用的计列原则,为水下隧道养护预算的全过程管理提供了标准化、精细化的操作指南,并配套发布了涵盖土建、机电等专业的详细预算定额及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本规范构建了由养护检查费、日常养护费、养护工程费组成的预算总费用框架。
本规范对构成养护项目主体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进行了精细化规定,采用“价税分离”原则。费用包含直接费(人工、材料、机械)、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专项费用八大部分。其中,措施费详细列出了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行车干扰费等费用的具体取费基数与费率,企业管理费和规费也依据不同类别明确了计算方法,为造价编制提供了精确、可操作的计算依据。
本规范以规范性附录形式发布了《水下隧道养护预算定额》《水下隧道养护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及预算文件格式与项目表。定额部分覆盖土建工程、机电工程、特种设备及其他工程,明确了各工序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并特别指出机电工程定额适用于运营10年以内的隧道,超出年限可按规调整。这为养护预算编制从宏观的费用框架到微观的定额套用,提供了统一、完整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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