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无障碍通用技术规范》DB32/T5037-2025,2025年03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交通无障碍基本规定、技术要求、施工验收和维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交通建筑和设施,包括城镇化地区公路、汽车客运站和轮船客运码头、服务区、停车区和能源补给站、公共汽电车和出租(网约)车的无障碍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本规范是江苏省关于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与运维的综合性地方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城镇化地区公路、汽车客运站、轮船客运码头、服务区、停车区及能源补给站等交通建筑与设施。本规范以系统协同、安全便利、实用易行为原则,系统规定了无障碍通行设施、服务设施及信息交流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全流程要求。核心目标在于构建连贯的无障碍通行流线,确保各类交通场所间及内部的无障碍设施实现物理与信息的互联互通,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及其他有需求人群自主安全通行、使用服务及获取信息的权利。
本规范将无障碍设施划分为通行、服务、信息交流三大类别。通行设施要求提供连贯流线,明确了通道、坡道、出入口、缘石坡道及盲道等的具体宽度、坡度与安全净空尺寸。服务设施对无障碍卫生间、第三卫生间、母婴室、轮椅席位及低位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与空间需求作出硬性规定。信息交流设施则强制要求设置系统的无障碍标识,并针对视觉与听觉障碍者分别提供盲文、语音提示及文字信息辅助等补偿措施。
本规范针对差异化场景提出了专项集成要求。对于城镇化地区公路,重点规范了人行道、人行横道、天桥地道的缘石坡道与盲道铺设细节。对于客运枢纽,强调站内外无障碍流线的贯通、与城市交通系统的衔接,以及轮椅辅助器具的配置。对于服务区及停车区,则细化了从停车位到内部各功能区的全链条无障碍衔接标准,并延伸至餐饮、商业等辅助功能。
本规范确立了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与验收的刚性原则。在验收环节,引入残疾人代表体验机制,并对地面防滑性能、扶手抓杆受力性能制定了量化检验指标。在维护阶段,建立了包含系统性与功能性检查的常态化周期巡检制度,要求对安全或功能缺损的设施进行及时修复,并对雨雪天气等突发情况制定应急维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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