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建筑景观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DB3204/T1054-2023,自2023年10月0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景观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的术语和定义、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导管敷设、金属槽盒安装、配电箱(柜)安装、灯具安装、控制系统安装、安全防护、工程调试、工程验收、施工安全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常州市建设景观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工作标准。
本规范对常州市建筑景观照明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全流程作出了系统规定,涵盖材料进场检验、电气安装、灯具安装、控制系统调试、安全防护、工程验收及施工安全管理等核心环节。本规范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出发点,从材料源头抽检到隐蔽工程验收、从导管敷设工艺到灯具防坠落措施、从供配电系统调试到竣工效果评估,均提出了明确的技术参数、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尤其强化了室外安装的防水密封“三步打胶法”、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以及防雷接地与电气安全防护体系,为建筑景观照明工程的规范化实施提供了完整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明确了灯具、配电箱、电线电缆、缆线保护管及金属槽盒等主要材料的进场抽检比例、技术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重点要求LED灯具的光电参数、控制装置的稳压恒流性能、配电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并对电线电缆的绝缘电阻、绝缘层厚度等实施现场抽样检测,确保所有进场材料、成品与半成品的设计合规性与质量可靠性。
本规范对导管敷设、金属槽盒安装、配电箱柜安装及不同类型灯具的安装提出了细化指标。明敷导管离地高度、金属槽盒固定点间距和弯曲半径均有量化规定;安装应采用不锈钢材质紧固件并推行“三步打胶法”防水密封。针对投光灯具、洗墙灯具、点光源灯具及在玻璃幕墙、古建筑等特殊载体上的安装,均制定了具体的固定方式、防坠落措施和防水绝缘处理工艺。
本规范构建了涵盖电气安全、防雷接地和物理防护的三级安全体系,规定室外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人员密集场所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工程须经历24小时通电调试和72小时试运行方可进入竣工质量验收,验收文件须包括电气图、控制原理图和不同控制模式下的效果实景照片,实现从施工过程到运行效果的全程质量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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