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颐养社区建设指南》DB3210/T1179-2024,自2024年06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颐养社区的基本建设要求、居住环境要求、设施建设要求、服务供给建设要求、文明建设要求、生态环境建设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扬州市行政区域内颐养社区建设。
本指南是扬州市地方标准,编号DB3210/T 1179—2024,用于指导和规范本市行政区域内颐养社区的建设工作。本指南从居住环境、设施配套、服务供给、文明氛围及生态环境等多个维度,系统构建了颐养社区的建设框架,旨在打造环境优美、居住舒适、设施齐全、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老年宜居社区。
本指南要求新建住宅项目严格遵循国家标准,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并实施无障碍设计。社区须按面积标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配备日间照料、助餐、康复健身、图书阅览等室内外功能空间。同时,本指南对社区道路安全、公共交通衔接、公共厕所设置及应急消防设施配备等硬件条件作出详细规定,并强调建立规范化的设施运营和财力投入机制。
本指南提出构建涵盖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内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特别强调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探访关爱和兜底保障。要求通过“银发顾问”制度提供资源链接服务,并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人才职业体系建设,鼓励发展互助养老和志愿服务。同时,本指南明确了推进智慧助老创新,利用信息化平台对接供需,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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