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共建园区建设指南》DB32/T4566-2023,自2023年11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共建园区建设的总则、定位、规划、机制、管理和服务、可持续发展、评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政府参与的共建园区建设,其他类型的共建园区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指南立足于江苏省共建园区的实践经验,为跨区域合作共建的产业园区提供了全流程、标准化的建设框架。本指南界定了政府间共建、政府与市场主体共建及市场主体共建三种主要模式,旨在通过明晰权责、完善机制,引导共建各方发挥比较优势,促进资源高效流动与产业集聚。本指南从顶层设计到落地运营,系统性地规范了园区的发展定位、规划布局、协作机制、管理服务、可持续发展与评估考核等核心环节,致力于打造权责清晰、收益共享、管理高效的共建园区,服务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统一市场构建。
本指南强调共建园区应立足共建各方的资源禀赋与互补优势,明确发展目标和产业定位,坚持产业集群化发展路径。在规划层面,本指南要求共建园区编制总体方案与发展规划,合理选址并明确四至范围,注重投入产出时序及与城市功能的衔接,并围绕产业链互补与资源互促,制定能发挥各方比较优势的产业规划。
本指南重点构建了权责对等的协作机制与利益共享的收益分配机制,倡导通过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设定不少于五年的共建周期,并建立续约与退出机制。
本指南将生态绿色、安全生产和集约节约用地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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