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公益林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DB32/T4571-2023,自2023年11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公益林碳汇计量监测的碳库确定与选择、计量监测的技术体系与方法及监测的相关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开展生态公益林的碳汇计量监测工作。
本规程确立了江苏省生态公益林碳汇计量监测的技术体系,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生态公益林的碳汇计量监测工作。本规程以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原则,系统规定了碳库的确定与选择、样地抽样设置、各层次调查方法、碳储量计算模型以及碳汇动态监测等核心技术要求。本规程聚焦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枯落物和土壤有机质四个主要碳库,提供了从野外样地布设、样品采集到室内数据分析的全流程操作规范,并配套给出了江苏省主要树种的含碳率、异速生长方程、根茎比等关键参数参考值,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地方性碳汇计量监测技术标准。
本规程明确了生态公益林总碳储量为乔木层、灌木层、草本层、枯落物层和土壤层碳储量之和。乔木层生物量优先采用异速生长方程法测算,无适用方程时可选用生物量扩展因子法推算;灌木层、草本层和枯落物层采用样本收获法获取单位面积生物量,并分别以缺省含碳率计算碳储量;土壤有机碳储量通过测定土壤有机碳含量、密度和厚度等参数计算。
本规程要求对监测区域内人为活动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同步计量,包括施用含氮肥料产生的N₂O排放、燃油机械使用和剩余物处理产生的CO₂排放以及森林火灾引起的排放等。净碳汇量由监测间隔期内各碳库的碳储量变化量扣除碳排放量得出,正值表示吸收汇,负值表示排放源。
本规程采用典型取样法抽取样地,以生态公益林小班为基本单元,按树种及龄组划分类型,每种类型设置3至5个样地。乔木样地规格为25m×25m,灌木、草本和枯落物层采用样方调查,土壤剖面调查定点于样地东南角。调查内容涵盖乔木每木检尺、灌木和草本生物量收获、枯落物收集及土壤分层取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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