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平原河网区浅水区水生植被削减控制及恢复诱导技术指南》DB32/T4537-2023,自2023年10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平原河网区浅水区水生植被削减控制及恢复诱导技术的指导,给出了总则、水生植被削减控制、水生植被恢复诱导和维护监控等方面的建议。本文件适用于平原河网区湖泊和河流浅水区的水生植被削减控制及恢复诱导。
本指南针对江苏省平原河网区湖泊与河流浅水区水生植被的适应性管理,系统给出了削减控制与恢复诱导的技术路径和操作建议。本指南以环境安全、因地制宜、土著物种优先及自然恢复为主等原则作为工作的基本遵循,将全周期管理划分为生长期盖度控制、衰亡期生物量控制、生境改善、种苗培育与种源保育、优化引种及恢复诱导等关键环节。在植被过密或影响行洪航运及水质安全时,通过人工修剪、打捞收割等方式将挺水、浮叶和沉水植物的盖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并在衰亡期及时清除植株残体以防二次污染。当需要重建植被群落时,则先通过水位、底质、透明度及地形等生境因子的调控营造适生条件,再经种苗遴选培育与种子库建设保障种源,最终以斑驳式镶嵌配置、水下种植设施、升降式沉床及网格化种植等多种手段,引导形成兼具景观与生态功能的多层次土著植被群落。本指南还明确了维护监控、病虫害防治与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的管理要求,以确保治理效果的长期稳定。
本指南构建了涵盖评估、干预、恢复和维护的完整技术链条。在削减控制方面,生长期需对外来入侵物种做到及时清除,并对挺水植物进行修剪疏移;当浮叶或沉水植物盖度超过浅水区面积的60%并影响到其他生物或水面光照时,须采取打捞、围网拦截或收割等针对性措施。进入衰亡期后,根据植物生长节律和花果期,通过人工或机械方式收割植株,其中挺水和沉水植物要求保留湖河底以上约50厘米的茎叶部分,避免连根拔起的毁灭性收割,以兼顾来年再生与生物量的有效削减。
本指南强调恢复植被须以生境改善为前提,对底质受损或污染较重区域宜采用天然材料进行物理修复或应用环境友好型的原位氧化与钝化技术进行化学修复。在不具备直接引种条件时,推荐采用多样化的恢复诱导手段:底质较硬的浅水区可使用木制种植框或竹编布袋作为种植单元;透明度较差的湖体可借助带高度调节器的升降式沉床减弱光限制;风浪冲刷强烈的河流区域则通过柔性或硬质网格化种植来稳定底质和幼苗,从而为水生植被的成功定植与扩展创造适宜的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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