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数字乡村建设导则》DB32/T5117-2025,自2025年05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数字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数据与平台、智慧农业、数字富民产业、数字治理、数字惠民服务、智慧美丽乡村以及运营模式和管理的内容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江苏省县域数字乡村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本导则立足江苏省县域实际,系统规定了数字乡村建设的总体框架与具体要求。本导则以“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城乡融合、创新驱动、政企合作、以人为本”为总则,旨在通过广泛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及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乡村产业、治理、服务与生态的全面数字化转型。本导则围绕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共享与平台建设、智慧农业全产业链升级、数字富民产业培育、乡村数字治理效能提升、数字惠民服务优化以及智慧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明确了建设内容与技术规范,并提供了政府投资、政企合作、企业投资等多元化的建设运营模式参考,为构建产业兴旺、治理高效、服务便捷的江苏数字乡村新形态提供了标准化支撑。
本导则明确了乡村“新基建”的升级路径,要求实现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与广播电视网的全覆盖和城乡“同网同速”,并推进千兆光网、5G网络深度覆盖及IPv6规模部署。在此基础上,本导则着力强调数据资源的价值挖掘,依托省级公共数据平台推动跨层级数据共享,建立乡村专题数据库并绘制农业农村用地“一张图”。同时,本导则规范了省、市、县、镇、村各级贯通的数字乡村综合性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要求,确保地方特色场景的数据能够互联互通,牢牢守住系统与数据安全底线。
本导则对农业全产业的智慧化升级进行了详细指引,涵盖大田种植的“四情”监测与智能农机、设施种植与畜禽水产养殖的智能化改造、农产品加工及农机装备的数字化应用等。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方面,本导则重点围绕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完善、乡村智慧旅游、数字创意农业及普惠金融等数字富民产业给出建设意见,旨在打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的“最初与最后一公里”,培育乡村新型消费业态。
本导则将数字技术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场景,推动数字党建、数字村务公开与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并加强数字法治与智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在惠民服务方面,本导则注重弥合数字鸿沟,规划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并针对远程教育、数字医疗与智慧养老提出了具体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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