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定额依据《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BIM技术应用实际编制,为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确定合理BIM设计周期提供参考依据。本定额以单项工程为单位,按建筑类别、规模及复杂程度划分,覆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并延伸至施工阶段及竣工交付阶段的模型建立与应用。定额明确了设计工作的时间范围,不包括前期调研、审批审查、专项设计及非合同范围内的技术服务。同时,本定额对改建扩建、分阶段委托、多单位协同设计、特殊建筑类型及新技术应用等情况列出了周期调整规则,市政工程类项目则单独给出参考周期范围。全周期定额按办公、商业、交通、医疗、教育、文娱博览、体育、居住、车库及其他建筑等分类,提供了不同类型建筑的BIM设计周期参考数值。
适用范围与编制依据
本定额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类民用建筑的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的BIM设计周期确定,涵盖办公、商业、交通枢纽、医疗、教育、文体场馆、住宅及车库等多种建筑类型。其编制以国家相关标准为基础,结合本地区BIM应用实践经验,旨在统一和规范行业设计周期基准。
设计阶段的周期划分
本定额将BIM设计工作划分为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交付阶段三大板块。设计阶段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一般项目按三阶段执行,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可简化为两阶段。施工阶段需完成全部施工深化模型,竣工阶段则要求模型达到验收归档标准。
周期调整与特殊情形处理
本定额明确了多项周期调整规则。改建扩建工程可视复杂程度增加10%至40%的周期;分阶段委托设计时各增加10%;多单位共同设计时主体单位增加10%;附建式人防设计各阶段增加15%。此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位于风景区的宾馆等特殊情形,周期由双方约定适当延长或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