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9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山东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印发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指南适用于山东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剩余土石料利用方案的编制。土石料指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因消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修复活动新产生的土石料和原地遗留的土石料。
本指南系统规范了山东省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适用于因采矿权灭失或政策性关闭等原因无法确定修复责任人的矿山。方案编制遵循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现状调查、目标确定、方案编写与图件编绘的工作程序。指南明确了生态优先、保障安全、突出重点、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四项基本原则,要求在统筹矿山国土空间现状与产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核心内容包括项目背景与目标任务阐述、项目区概况调查、治理区现状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分析、施工条件评估,并重点围绕危岩体卸载加固、续坡回填、削坡退台、采坑回填、挡土墙建设、场地平整、截排水工程、覆土绿化等分项工程进行详细设计部署,同时强调土石方平衡分析和施工工期安排。
方案要求通过文字、插图、遥感影像、照片结合的方式,详细描述采坑、边坡、陡崖、残丘、渣石堆等现状特征,系统分析地质地貌景观破坏、土地资源损毁、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生态环境影响及水源涵养影响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并查明治理区周边保护对象、地表附着物权属及水电道路等施工条件。
工程设计按治理分区进行部署,涵盖危岩体卸载与加固、续坡回填、削坡退台、渣石清理、采坑回填、挡土墙建设、场地平整、截排水系统、围挡警示、覆土、植被绿化、灌溉工程等十四类分项工程,每类工程均需明确施工位置、范围、方法、规格标准和工程量,并要求开展土石料产出量与利用量的平衡分析。
指南对施工工艺、技术要求、项目预算编制、资金来源和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施工工期原则上不超过36个月,需编制施工进度安排表确保各治理区有效衔接。预算编制需依据地质勘查、测绘、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现行标准定额,明确费用构成与取费标准。保障措施涵盖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工期保障、污染防治、施工安全及防火等方面。
该指南的出台为山东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系统化、标准化的技术操作框架,具有重要的规范意义和指导价值。长期以来,历史遗留矿山因责任主体灭失而成为生态修复的难点和盲区,本指南通过明确术语定义、修复原则和编制程序,填补了实施方案编制标准化方面的空白。在实施层面,指南将推动矿山修复从单一的地质安全治理向“安全稳固、土地复垦、生态重建”三位一体综合治理转变,有助于系统解决矿山开采遗留的地质灾害隐患、地形地貌破坏、土地损毁和植被退化等复合型生态问题。指南强调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针对不同矿山条件统筹自然恢复、辅助再生和生态重建等差异化修复方式,能够有效提升修复措施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同时,指南充分体现了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思路,将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有利于解决长期存在的资金来源单一等问题。通过严格的施工设计、工期控制和预算管理要求,能够保障修复工程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与社会投资的使用效益,为全省范围内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可操作、可考核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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