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4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2024-2035年)》。
本规划覆盖济南市行政辖区10244平方公里,期限2024至2035年,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推进。规划以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为近期目标,构建“全民友好、共享宜居”的无障碍环境与“泉城温度、残障友好”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重点解决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在通行、信息交流和社会服务方面的障碍。
分区分类推进建设
建成区按弱势群体分布和功能定位划定无障碍环境重点建设区43个、一般建设区155个、其他片区161个。重点建设区要求场地坡化率90%、无障碍标识率90%、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率100%、既有项目改造率90%;一般建设区对应指标为80%、80%、100%、80%。建设指引覆盖城市道路、公共交通设施与线路、居住社区与家庭改造、公共建筑、公园广场及应急避难场所、公共卫生间、无障碍信息交流八类场景,分别提出新建与改造要求。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构建康复、托养、就业、教育、文体五类服务在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落位的设施体系。市级设施共计69个,区县级共计360个。街道乡镇级按残疾人数量弹性配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村级依托社区服务站、卫生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联合设置。公共服务场所应配备无障碍设备与辅助器具,保留现场指导与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
分期实施与保障
近期改造项目共1398个,含城市道路433条段、公共交通设施51个、公交站点492个、居住社区281个、公共建筑25个、公园广场及避难场所47个、信息交流项目54个、公共卫生间15个,同步推进趵突泉、兴福、英雄山、汉峪、官扎营、历城综合服务六个示范区建设。中期统筹推进一般建设区改造,远期完成其他片区建设。实施保障包括制定管理办法、成立创建推进小组、建立中期与年度计划考核制度、将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强化施工图审查与质量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和志愿服务。
适用范围与执行
本规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据此制定年度重点项目与改造计划,新建项目严格执行无障碍规范,既有项目因地制宜逐步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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