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抗震性态设计规范》DB23/T1502-2023,自2023年11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修订后规定了抗震基本规定、地基基础、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砌体结构、单层工业厂房、非结构部件、烟囱与水塔、建筑结构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建筑结构抗震性态设计。
本文件为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抗震性态设计规范》(DB23/T 1502-2023),替代2012年版,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至8度地区建筑工程的抗震性态设计。规范基于性态设计理念,规定了抗震基本规定、地基基础、地震作用与结构抗震验算,以及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砌体结构、单层工业厂房、非结构部件、烟囱水塔、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等各类结构体系的设计要求。修订内容新增了多年冻土与季节性冻土地基抗震承载力计算、非结构部件章节、建筑结构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章节,并修改了抗震设计类别规定,旨在使建筑工程在地震作用下达到减轻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的预定性态目标。
规范依据设计地震动参数和建筑使用功能,将建筑分为I至IV类,并对应充分运行、运行、基本运行、生命安全和接近倒塌五个性态水平。不同重要性类别(甲、乙、丙、丁)的建筑在设计基准期内有不同的最低抗震性态要求,结构设计需确保在多遇地震、设防地震和罕遇地震作用下实现相应目标。
规范详细规定了场地分类方法,以平均剪切波速和覆盖层厚度划分四类场地,并针对天然地基、液化土层、软弱土层和桩基础分别提出抗震验算与治理措施。新增多年冻土和季节性冻土地基设计要点,包括冻土温度影响、桩基类型选择及冻胀稳定性验算,以应对黑龙江省特殊地质条件。
规范覆盖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组合结构和砌体结构等抗震设计,强调规则性、多道设防和强节点弱构件的原则。新增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章节,明确隔震层设置、消能部件布置、计算分析方法及构造措施,要求隔震建筑在罕遇地震下仍具备可修复能力,消能减震部件需保证功能不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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