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定指南第1部分:通则》DB23/T3625.1-2023,自2023年09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提供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改进和建设评定等方面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定及相关管理工作。本文件不适用于从事石油天然气开采和采水、采土、采砂企业。
本标准是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定指南》的第1部分:通则,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评定及相关管理工作。标准系统规定了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全流程要求,涵盖风险点划分、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评估与分级、风险管控措施制定、安全风险告知、隐患排查治理、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改进及建设评定等十大核心环节。通过建立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岗位员工的全员参与、分级管控、闭环管理的运行机制,为企业自主构建并持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技术依据和评定标尺。
管控遵循“风险越高、层级越高”的原则,依次落实公司、车间、班组、岗位的管控责任,最终通过风险四色分布图、岗位风险告知卡、较大风险公告栏等方式实现安全风险的可视化告知。
企业需依据风险管控清单编制各层级的隐患排查清单与检查表,按综合、日常、专业、专项四种方式定期开展排查。隐患被分为一般和重大两级,治理实行分级负责,严格执行“通报信息、下发通知、实施治理、反馈情况、验收销号”的闭环流程。对重大隐患尚需编制评估报告书与治理方案,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企业每年还需对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结果反馈至风险辨识与评估环节,形成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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